为进一步促进中国(营口)汽保工业园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经老边区政府研究,特制定《中国(营口)汽保工业园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土地价格按150元每平方米执行。
二、2011年6月30日前入驻中国(营口)汽保工业园并开工建设的项目,实行与土地出让金等额奖励的优惠政策,项目开工后奖励一半,项目竣工后奖励一半。
三、2011年12月31日前入驻中国(营口)汽保工业园,租用标准厂房的项目,免收两年租金。
四、入驻中国(营口)汽保工业园的企业,在开工建设期间发生的政策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单位直接交纳各收费部门,由财政予以等额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