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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经济区﹙辽宁中部城市群﹚人才 整体开发战略的实施意见
2013
03/03
10:56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沈阳经济区(辽宁中部城市群)的战略决策,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进程,形成区域人才整体开发新优势,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组发〔2006〕11号)和《沈阳经济区(辽宁中部城市群)发展总体规划纲要》,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1.实施沈阳经济区(辽宁中部城市群)人才整体开发战略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立足于区域人才资源整体开发,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基础,以“两高”人才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关键环节,充分开发海内外人才资源,努力把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到沈阳经济区(辽宁中部城市群)开发建设各项事业中来,为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加快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2.实施沈阳经济区(辽宁中部城市群)人才整体开发战略的总体目标是:经过5年努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人才服务体系趋于完善,人才队伍结构明显优化,创新创业活力显著增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比例大幅度提升,具有国内、国际领先水平的自主创新团队不断壮大,区域内重点发展产业和关键领域人才需求得到满足,实现区域人才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人才总量目标。区域人才总量达到370万人。其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达到48万人,专业技术人才达到226万人,高技能人才达到53万人,农村实用人才达到29万人,党政人才稳定在14万人。在人才总量中,高层次人才达到29万人,占7.8%。

——人才培养目标。培养“两院”院士人选10人,培养各行业、各学科领军人才100人,培养省级优秀专家人选500人。培育10个达到国际先进水平、50个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自主创新团队。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个,民营企业博士后科研基地40个,培养博士后800人。

——高层次人才引进目标。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2万人次,引进国内高层次、高技能人才5万人次。其中,引进高级研发人才3万人次,高级管理人才1.5万人次,高技能人才2.5万人次。

——人才结构调整目标。按照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通过人才结构调整,最大限度满足各类产业发展需求,逐步实现各类人才队伍年龄、学历、专业结构趋于合理,在产业、行业、城乡、地区和不同经济类型组织间的分布得到明显改善。重点引导人才向“五大产业带、十大产业集群”集聚,实现十大产业集群人才总量123万人的目标,其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12万人,专业技术人才84万人,高技能人才27万人。农村实用人才达到25万人。

二、重点任务

第一,积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构筑开放度高、融合性强、吸引力大的区域人才高地

3.全力打造高端人才集聚地。依托区域内重点产业集群和重大项目,以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现产业化为重点,大力引进和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及其创新人才团队。以辽宁省“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为载体,今后5年力争引进海内外顶尖科技人才10名左右,引进具有世界领先水平并能带领国际水准创新团队的高层次人才100名左右,引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较大的企业领军人才1000名左右。实施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引进计划,采取设置特聘岗位、实行特聘津贴等措施,今后5年面向海内外引进200名左右数控机床、机械加工等方面掌握尖端加工工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高级技师,引进500名左右在省级技能大赛获得前5名、具有较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技师和高级技师,引进3000名左右紧缺工种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

4.大力吸引优秀海外学子到区域内创业。

实施留学人才回归计划,大力引进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的高层次创业型海外留学人才回辽宁服务和创业。今后5年,力争引进100名左右在海外学习并取得博士学位、在海外工作3年以上、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能够实施产业化生产的优秀海外学子到沈阳经济区(辽宁中部城市群)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引进300名左右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熟悉现代企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到区域内创业;引进1000名左右在海外学习并取得硕士学位、在海外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强实践经验的海外学子到区域内创业或工作。

5.积极做好高端智力柔性引进工作。

坚持以人才能力为根本,以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需求为导向,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原则,不限人才来源、不限合作方式、不限时间长短,通过考察讲学、有偿咨询、合作研发、技术入股、成果转让等多种形式,吸引海内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定期组织“百名院士辽宁中部行”活动,每年聘请100名左右省内外院士和知名专家,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实施及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服务和智力支持。适时举办“引进国外专家项目洽谈会暨高新技术成果展”,积极引进国外高端专家智力。

6.加快实施科技创新人才集聚地构筑计划。依托区域内科技前沿课题、重点建设工程和重大产业攻关项目,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建设,吸引和支持省外国家级科研院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在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构筑科技人才创新基地。建立各级各类创业创新载体资源共享、合作研发、联合培养人才的融合互动机制,扩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聚集规模。5年内新建区域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和企业博士后科研基地60个,国家重点实验室4个,企业技术中心50个。

7.全面推进国际、国内人才交流合作。

加大与跨国公司、学术团体等各类机构的人才交流与合作力度,支持各类人才参与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吸引国际性组织和论坛机构在区域内落户,举办各类国际会议、学术论坛,拓宽国际交流合作渠道。加强与国内高层次人才密集地区全方位交流与合作,实现人才资源共享。

第二,注重各类人才能力培养,建设与区域一体化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人才群体

8.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培养科技领军人才。以“全省221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为载体,选拔10名左右中青年首席科学家、100名左右中青年领军人才和500名左右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进行重点培养。通过5年的培养,力争第一层次的中青年首席科学家在国际科技前沿取得重大突破,其中有5名左右具备“两院”院士参选条件;第二层次的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在国内科技界具有一流水平,其中有50名左右成为杰出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科技企业家;第三层次的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在省内科技界具有一流水平,其中有200名左右成为各领域的科技领军人才。启动高层次创新团队培养计划,以领军人才为核心,在“十大产业集群”中培养10个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自主创新团队,50个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自主创新团队,100个立足各自领域、特色鲜明的自主创新团队。创新团队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在选题立项、设备和科研经费使用上享有自主权;在人才配置上,打破行政区划、隶属关系等限制,由创新团队按需选聘人才。

9.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重点,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党政人才的素质和能力,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组织保证。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高等院校培训基地,多层次、宽领域、大规模培训党政人才。每年选派1000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中央和省委党校学习培训;选派500名年轻后备干部到高校接受知识更新培训;选派100名优秀年轻干部出国培训。在实施“全省后备干部队伍建设211工程”中,采取竞争择优的办法,选拔5000名左右县处级后备干部,通过理论培训、挂职锻炼等方式进行重点培养,提高开拓创新和领导科学发展等方面的能力。

10.以提高战略决策和开拓能力为重点,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秀企业家团队。围绕培育和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实施“优秀企业家培养计划”,依托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辽宁大学等7个高层次人才培训基地以及境外培训机构,力争今后5年培养200名左右能够带领企业达到国际同行业比较领先地位的企业家;培养500名左右能够带领企业达到国内同行业比较领先地位的优秀企业家;培养3000名左右具有中高级任职资格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11.以提高职业能力为重点,建设与区域产业优化升级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大力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在具备条件的骨干企业、重点技师学院中建立以培养技师、高级技师为目标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0个,培养新技师3万名。支持鼓励区域内重点骨干企业到人力资源丰富地区设立培训中心,培养地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提升工程,围绕重点产业、重点项目,以高等职业院校、技师学院和骨干企业为主体,重点建设冶金、焊接、数控机床、电工电子专业等10个技工培训基地,每年为“十大产业集群”培养5万名技术技能型人才。建立校企合作培养制度,每年为区域内高新技术产业培养知识技能型人才2000名。加强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建立一批设备先进、师资一流、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每年培养复合技能型人才2万名。

12.以提高致富能力和应用能力为重点,建设适应现代农业需求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实施“五大工程”,促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启动“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依托省内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和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每年从农村科技带头人和基层科技推广队伍中培养1000名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确保每个村至少有1名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实施农业科技攻关工程,组织农业院校、农业科研单位与企业合作,促进农业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重点培养1000名处于农业科技前沿、能够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农业科技实用人才;实施新型农业技术推广工程,根据现代农业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农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重点培训30万名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综合运用教育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着力培养农村实用技术推广人员、专业合作组织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管理人员和高素质的农村经纪人;实施外向型新型农民培养工程,依托区域内特色、绿色农业产品和市场优势,加快培养农业外向型实用人才。积极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今后5年选聘近千名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到村任职,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创业项目,力争5年内实现区域内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有在村任职经历大学毕业生的目标。

第三,创新人才工作机制,激发人才干事创业活力

13.完善科学合理、人尽其才的评价和使用机制。完善以业绩为导向,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对各类人才进行科学考核、合理使用和有效激励。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探索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的有效办法,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拓宽干部合理表达意愿和展示才华的渠道,大力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施展才干创造有利条件。加大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力度,积极推行企业内干部竞争上岗、公开招聘和人才市场选聘,为企业家的成长和创业提供广阔空间。探索建立科学、分类、动态、开放的职称体系,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制度建设。改进和完善科技成果评审制度,注重对科技人员及其团队素质、能力和研究水平的评价。通过定期举办专业技能大赛,选拔技能型创优人才,重点保障“十大产业集群”发展对技能型创优人才的需求。

14.建立管理、技术和技能等要素参与分配的人才激励机制。充分体现人才资本的主导要素作用,逐步建立“智力资源资本化”的法律保障体系、价值评估体系和市场化运作体系。研究和探索有利于调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积极性的激励机制,推行和完善经营管理者持股经营制度。加强对人才流动中知识产权、企业核心技术和商业秘密的保护,建立健全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入股制度和技术创新人员持股制度,建立人才资本及科研成果有偿转让制度。建立技能人才技能资格与业绩贡献相结合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技能人才的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制定和规范科技人才兼职办法,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兼职兼薪、自主创新创业。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社会力量奖励为补充的多元化人才奖励机制。设立“沈阳经济区(辽宁中部城市群)杰出人才奖”,重奖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各类人才。

15.建立整合区域人才智力资源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发挥专家智力推进作用,每年组织150名优秀专家,围绕区域优势产业、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开展科技攻关和智力服务。实施“科技特派851活动”,每年组织8个科技特派团分赴各地提供智力服务,组织50个科技特派组入驻50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组织100名科技特派员深入生产一线服务。成立区域产学研合作协调指导小组,引导“十大产业集群”企业与区域内的高校、科研机构及国内外学科优势明显、研发能力突出的研发组织建立互惠合作关系,逐步建立“十大产业集群”产学研合作联盟,实现技术创新集群与产业集群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专业经纪机构和经纪人的产学研合作主体推动作用,制定扶持产学研合作的优惠政策,构建产学研合作新机制。

16.建立健全保护和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服务保障机制。建立区域服务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快速反应机制,开展跟踪服务,建立联系和建议反馈制度,重点为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为其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提供便利,简化人才引进审批手续,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制定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投保办法,对选拔确定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实行政府补贴投保,鼓励用人单位为各类人才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定区域人才流动户籍和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关系的转接办法。完善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制度。建立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休假疗养和年度体检制度。组织开展区域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人才的宣传工作,宣传区域人才整体开发战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舆论氛围,进一步优化区域人才整体开发的社会环境。

第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区域内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17.消除区域内人才政策壁垒和体制障碍,实现人才资源合理配置。按照人才的市场供求关系,创新市场服务体制,促进市场合理布局,制定市场服务标准,整合市场服务功能,推动区域人才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制定区域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科技市场、毕业生就业市场互联互通实施办法,逐步实现区域内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共享、政策制度统一,促进各类人才在区域内城乡、产业、行业和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合理分布、有效配置。

18.推进区域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人才公共服务水平。加强人才信息网建设,公开人才动态信息,形成社会化、开放式的人才电子政务平台。组建区域性人才服务呼叫中心,利用自动语音电话、传真和互联网等多媒体手段面向社会提供快捷、准确的人才政策咨询服务。以《沈阳经济区(辽宁中部城市群)人才开发目录》为基础,建立区域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发布制度,运用市场动态指数分析,指导人才培养方向,调整经济组织用人标准,改变社会人力资本投资模式,增强个人职业再生能力,优化人才分布结构,提高人才投资回报率。采取柔性引智办法,聚集国内外专家力量形成空间智能优势,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应用标准,普及人力资源应用技术,推广先进管理模式,编写区域人力资源年度报告,全面提高各类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完善区域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功能。

19.发挥沈阳人才市场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大力开发区域性人才服务品牌。依托“中国沈阳人才网”,构筑区域性的市场化人才服务网络平台,形成区域内各市互联互动一体化网络服务格局。定期组织大型人才招聘交流会,举办“五大产业带、十大产业集群”专场人才交流会,每年吸引100万人次参与交流,实现配置率30%以上。举办沈阳经济区(辽宁中部城市群)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大学生就业服务校园行”活动,每年为高校毕业生提供5万个就业岗位,为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提供市场化服务。实施以人才代理为主的“区域人力资源再配置工程”,根据各市人才供需状况,将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人才由适度富余地区配置到相对短缺地区,由政府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社会保障服务,对公益性和保障服务效益显著的,给予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适当补助,每年盘活结构性剩余人才5000人以上。

三、保障措施

第一,加强政策统筹,建立和完善区域人才政策法规体系

20.建立统一的区域人才政策法规体系。在区域人才工作一体化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对各市现行的人才政策法规进行梳理整合,建立区域内统一的人才培养、吸引、使用、流动、激励和保障的政策法规体系,实现人才政策法规的相互衔接、相互照应、相互融通,为区域人才整体开发、人才智力引进和人才无障碍流动提供政策保障。

21.制定下发吸引海内外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到沈阳经济区(辽宁中部城市群)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对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提供相应的创业启动资金、信贷担保额度等支持。

第二,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多元化的人才开发投入机制

22.设立区域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区域内各市每年要安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特别是对带项目、创新能力强的领军人才的引进。

23.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制定投融资、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形成多元化人才开发投入机制。区域内各地要根据人才需求情况,逐步加大对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确保人才发展所需要的专项经费。

第三,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人才整体开发合力

24.加强对区域人才整体开发工作的统一领导。把人才工作纳入区域内各地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定期进行考核。建立区域人才整体开发工作责任机制,明确区域内各市在实施人才整体开发战略中应履行的责任与义务,并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加强部门间协调互动,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作用,促进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区域人才整体开发工作协调高效运行。

25.建立区域内各市党政主要领导会商制度,研究落实人才整体开发的重大决策和项目。完善沈阳经济区(辽宁中部城市群)人才工作一体化委员会的轮值制度,建立健全区域人才整体开发的指导、协调、协商和督查机制。加强区域人才整体开发战略思想和对策措施研究,举办年度“沈阳经济区(辽宁中部城市群)人才合作与开发论坛”,提高区域人才开发的整体水平。

(注:本文为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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