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受经济下行压力、疫情冲击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大连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落实“六稳”“六保”任务艰巨。近日,大连市政策频出,好消息不断,激活“一池春水”。
财力下沉让利县区
目前,大连市进出口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消费有所回补但潜力还需继续释放,因此,要实现稳增长需要进一步有效发挥投资的主体和支撑作用。财政政策必须更加积极有为,充分发挥撬动和引导作用,有力拉动社会投资快速增长。
大连市政府日前出台政策措施,自2020年至“十四五”期间,对县区引进、签约的外埠企业,加大共享税收市本级留成部分让利县区力度,发挥财政政策作用,激发县区干事创业激情,支持县区克服疫情影响加大招商引资,增强自我发展内生动力,促进大连市经济可持续发展。
在当前形势下,调动并充分发挥县区积极性,尽快扩大招商引资成为当前工作最重要的发力点。大连市财政以此为突破口,研究决定,通过调整新项目新增税收在市县两级财政的分配格局,加大对县区财力下沉力度,给县区招商工作提供更大内生动力和发展空间。按照大连市现行财政体制,增值税50%部分、个人所得税40%部分、企业所得税40%部分以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为市、县两级共享税收,按收入分成比例在市、县两级进行分配。
为加大对县区招商引资支持力度,各县区引进、签约的所有外埠企业且年度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形成的新增地方级共享税收收入大连市本级留成部分,2020年度100%返还企业所在地县区,“十四五”期间(2021-2025年)90%返还企业所在地县区,返还资金由各区市县(先导区)按规定统筹用于支持当地产业发展。
大连市财政局负责人表示,上述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调动县区招商引资的积极性,丰富县区招商引资的手段,整合全地区的优质招商资源,实现县区间招商引资项目互惠互利、优势互补,优化全地区产业协作和产业布局,促进经济和财政收入协同增长,同时也有助于县区统筹解决“三保”、债务和发展问题。
狠抓招商项目落地
不仅如此,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鼓励国内外企业克服疫情影响,12月31日前,积极在大连市落户落地内外资招商项目,大连市提出重磅政策措施。
据悉,在政策适用范围之内的有:大连域外企业;实际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商业、科技、研发类项目(居住类房地产项目除外);按照《大连市产业布局及重点园区招商指引》的产业主导方向,落户产业承载区的;经项目所在地政府认定并在大连市商务局(外资项目)、大连市政府经合办(内资项目)备案的今年新签约且签约后1年内开工,或今年新开工的以往招商项目。
政策一出,相关企业都将收获更多政策红利。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的工业、科技、研发类项目,项目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可综合考虑其工程投资规模以及相关扶持政策等情况,给予一定补贴,支持企业用于开工,并鼓励实行弹性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灵活用地供给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同时,各地区可结合企业高管人员对当地的贡献度,出台资金补助等相应支持政策,用于稳定其在连发展;且工业项目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其他产业项目减半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大连市内四区、高新区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的工业、科技和研发类项目,可采取缓缴政策,在办理供水配套时一并征收。企业在用电、用水、用气方面还将得到优先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企业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办理完毕《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即可申领基坑及土石方工程施工许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