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本网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到2022年,辽宁省将创建省级夜经济示范街区20个、市级夜经济示范街区50个,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夜经济激发城市活力、推动消费升级、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
作为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夜经济是促进消费、扩大就业、提升市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抓手。特别是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消费市场带来较大冲击,消费市场下行压力较大,发展夜经济是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有效举措。
近日印发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夜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辽宁将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分类培育”的原则,打造一批能够代表城市形象的地标性夜经济集聚区,打造一批具有全国知名度的夜间消费品牌。
据辽宁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潘爽介绍,辽宁将围绕夜购物、夜美食、夜休闲、夜旅游、夜健身等多种夜间经济业态,发挥各地特色资源和产业优势,因地制宜编制夜间经济发展规划。在符合公共安全前提下,支持商业步行街等具备条件的商业街区开展户外营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充分利用开放性公共空间,开设夏季夜市、节假日步行街、周末大集、休闲文体专区等常态化夜间消费场所;鼓励发展“深夜食堂”,鼓励餐饮企业做大夜间餐饮服务市场,开展“辽宁百道特色名菜”“百家辽菜传承名店”评选活动。
为了营造多元化的夜间消费场景,辽宁将推动“商旅文体”融合发展。二人转、皮影戏、评书相声、书画展览等文化业态将展现辽宁夜经济的独特魅力,生态旅游、冰雪温泉旅游、海洋旅游、工业旅游等特色旅游将打造辽宁夜间旅游的品牌,城市绿地、自行车道、体育健身公园、社区文化广场、冰雪运动设施的建设将为居民提供夜间休闲健身服务。
此外,辽宁鼓励商业街区、超市、便利店以及餐饮、洗浴、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各类消费领域适当延时营业,在夏季和节假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夜间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运营时间,为居民夜间消费提供交通服务保障。同时,强化商品质量、食品安全、市场秩序综合监管和整治,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夜间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