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辽宁省高校应届毕业生约29.27万人,较去年增加4700人,毕业生就业需求总量加大;疫情之下,各类线下招聘活动尚未全面恢复。面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双重压力,辽宁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举措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14号)(以下简称《若干举措》),提出一系列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
《若干举措》从鼓励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压实促进毕业生就业的组织保障责任共四个方面制定了17项措施,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帮助广大毕业生特别是今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尽早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若干举措》提出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继续实施“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在承担国家和省、市科研项目单位中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加大政府购买面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事项工作力度。同时鼓励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实现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和网络创业,最高可申请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创业场地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免费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同时,完善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体系。省里每年给予10家优秀孵化基地每家最高500万元的专项补贴。在加强重点创业平台建设过程中,增加帮助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比例,并承诺为毕业生提供1年以上的免费场地支持。
《若干举措》强调做好疫情严重地区和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符合困难条件的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和湖北籍在辽高校毕业生,利用公益性岗位等措施予以兜底安置。同时,扩大升学和参军入伍的规模;在巩固基层机构改革成果基础上,通过公务员招录和卫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逐步补齐基层人才缺失短板。采取多种措施,下大力气引导毕业生留辽、回辽、来辽就业创业和到基层一线干事创业。
据悉,辽宁省教育厅积极筹划,全力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目前,稳就业的相应措施陆续落地。今年辽宁省落实研究生扩招、“专升本”扩招、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7.9万人,比去年增加2.85万人,增量计划重点向先进制造、人工智能、临床医学等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倾斜,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的升学深造机会。
辽宁省教育系统为高校毕业生挖掘出1.55万个就业岗位。一是加大高校毕业生补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力度。通过实施“特岗计划”“先上岗、后考证”、艰苦边远地区招聘教师可降低开考比例等方式,今年计划招聘8000人左右高校毕业生补充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二是加大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力度。今年计划征集高校毕业生2500人左右,确保毕业生征集比例达到高校学生征集总数的25%以上;三是加大高校招聘毕业生力度。鼓励省内高校加大招聘力度,今年省属高校计划招聘高校毕业生2000人左右;四是加大高校招聘科研助理力度。鼓励高校依托在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今年,计划招聘科研助理3000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