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港(601880)、营口港(600317)同时发布关于间接控股股东股权结构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辽宁省国资委、大连市国资委、营口市国资委、辽宁东北亚港航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航发展)以及招商局(辽宁)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辽宁)近日签署的《关于辽宁东北亚港航发展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 《增资协议》 ),招商局辽宁将以现金认购辽宁东北亚港航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航发展)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9,600,798.40元。本次增资前,港航发展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辽宁省国资委持有港航发展100%股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港航发展的注册资本将增至人民199,600,798.40元,辽宁省国资委将持有港航发展50.1%股权,招商局辽宁将持有港航发展49.9%股权。据悉,此次增资仍待《增资协议》中约定的相关交割条件获得满足后方可实施。
据了解, 港航发展股权结构变更后,大连港与营口港的控股股东仍为大连港集团和营口港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辽宁省国资委。此次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不构成实质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