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辽宁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实施意见》明确了政府资金只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项目。
《实施意见》明确,将在鞍山市、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普新区、沈抚新区、辽东湾新区、沈阳市铁西区、辽宁东戴河新区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探索创新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这7个地区还将实行多评合一、统一评审的新模式,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取消投资项目报建阶段技术审查类的相关审批手续,探索实行先建后验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