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公安厅部署从六方面推动公安改革重点项目取得新成效。
辽宁省公安厅要求进一步强化抓推进、抓落实的思想认识,推进改革工作不断深化;进一步强化抓推进、抓落实的主体责任,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是公安改革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必须抓好分管领域的改革任务,相关部门警种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作用;进一步强化抓推进、抓落实的重点攻坚,全面推进由省厅规范实施的64项重点改革任务和30项改革精品亮点工程的落实;进一步强化抓推进、抓落实的成果转化,特别是要把好的改革经验和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长期坚持,转化为现实战斗力;进一步强化抓推进、抓落实的亮点宣传,一方面要充分尊重基层首创,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公安民警的创新意识,另一方面要加大对下指导力度,不断总结、挖掘改革经验和亮点成果;进一步强化抓推进、抓落实的巡察督导,确保部署要求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