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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5年高新企业增4倍
2013
05/03
16:22

2013年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的第6个年头。统计数据显示,5年来,大连国税的企业所得税收入由2008年的65.6亿元,跃升为2012年的131.6亿元,年均增速19%;从2008年到2011年,企业所得税优惠累计161亿元,占同期税收收入总额的10%。企业所得税可谓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内在稳定器”,5年来的数据,折射出大连经济转型的轨迹。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一大变化就是将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从高新区一个区域延伸到整个产业。也就是说,企业即使没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只要符合国家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同样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据市国税局负责人介绍,5年前,大连高新技术企业只有57户,现在激增到277户,数量增长近4倍,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年均增速在30%以上。在产业结构调整中,我市将高新技术引入船舶、石化等传统工业,大连造船业就是抓住新企业所得税给予的优惠机遇,瞄准发展高端设备,注入科技含量,取得跨越式发展,税收由5年前的5.8亿元增长到29亿元,成为我市增长最快的支柱产业。

数据显示,从2008年到2011年,大连市国税局发挥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导向作用,累计为节能环保相关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2.4亿元,帮助大连经济实现“绿色”转身,5年来先后投资了几个“大手笔”项目,包括长兴岛、花园口的现代绿色建筑产业基地和国家级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等。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5年外资企业所得税优惠过渡期到2013年正式结束,企业不再享受外资生产企业15%的优惠税率。大连市国税局所得税处负责人表示,由于企业所得税税率从33%调低至25%,5年来,内资企业所得税总体税负下降了3.7个百分点。如今,内外资企业相同的所得税税收待遇,将在更高层次上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彼此之间的良性竞争发展。

据开发区国税局统计,尽管外资企业不再享受企业所得税上的超国民待遇,但是大连的外资企业数量并没有减少,5年来新增2043家,实际使用外资400亿美元,引进世界500强企业达21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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